江歌妈妈回应诉网暴者侮辱诽谤案二审胜诉:意料之中,对方还未道歉
发布时间:2023-08-31 21:11:39 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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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消息,已对江歌妈妈江秋莲自诉林某侮辱、诽谤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江秋莲转发了这条消息,她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对于这一判决是在她意料之中,案发之后直至目前,她从未收到对方的道歉。 

▲江秋莲转发了南平中院发布的消息

据一审法院福建省建瓯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3日,江某(江秋莲之女)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某的前男友陈某杀害。该案宣判后,林某通过其新浪微博账号“独狼独语4”等,发布系列与江某案有关的博文。江秋莲认为上述博文对江某及其本人构成侮辱、诽谤,遂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向建瓯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一审法院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相关言行应当受到法律规制,被告人林某通过多次发布微博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诽谤罪,依法应予以并罚。4月17日,一审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等,依法以林某犯侮辱罪、诽谤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审宣判后,林某不服,提起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4月18日,最高检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针对“网络暴力”严重污蚀网络生态、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情况,检察机关要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相关犯罪。

这是江秋莲第三次赢得起诉网友网暴的案件。今年4月,江秋莲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提到,这3起案件的被告人有一个共同点——自己生活不如意便上网发泄。她已提起诉讼接近10起,还有一些正在申请立案。未来她仍会坚持起诉那些侮辱、诽谤女儿江歌及自己的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另据南方都市报此前报道,江秋莲曾表示,她在对网络侵权的诉讼过程中发现微博账号存在大量账号买卖的现象,给诉讼过程增加了很多维权成本和障碍。她表示,虽然诉讼过程艰辛,但“不会放弃,相信最终都会解决的”。

二审法院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林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红星新闻记者 陈卿媛

编辑 郭宇 责编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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