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会一票难求,“黄牛票”能买吗?
发布时间:2023-08-08 18:05:01 来源:南方Plus

最近,演唱会“爆”了!

今年以来,演艺市场强劲复苏。据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统计,仅一季度的演唱会、音乐节出票量超过110万张,是票房最高的演出类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本抢不到,比春运的火车票还难抢。”说起几天前抢购歌手张学友演唱会广州站门票的失败经历,广州歌迷小马十分沮丧。虽然今年售票平台上登记的个人演唱会达到千场,但是需求过旺,不少场次甚至开票即“秒光”。

一票难求,歌迷粉丝想见“爱豆”心切,便留给了“黄牛”可乘之机。记者留意到,部分演唱会采取实名制购票,却催生了“代抢”“代购”。在实名制未普及的情况下,“黄牛”仍旧可以钻空子“招揽生意”。

那么,“黄牛”倒卖门票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消费者购买“黄牛票”有哪些风险?受访专家表示,“黄牛”对有价票证、凭证的倒卖已涉嫌治安违法,消费者也可能面临“钱票两失”和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需要引起警觉。

现象

“强实名制”购票未普及

“黄牛”仍能钻空子

“黄牛”由来已久,就是俗话说的“票贩子”。

近日,张学友60+巡回演唱会广州站10月13日至15日的3场门票开售。在开售前,该场演唱会在某售票APP上就已经被超93万人标记为“已想看”,火爆程度可见一斑。

这场演唱会,售票方实行“强实名制”购票,即不仅在抢票阶段实名认证,同时门票下单后不接受退换,演出当天进入会场也需要“人证合一”。

在这种新购票模式下,“黄牛”囤票、倒票的难度增加了,但是他们又催生了新途径。

作为张学友的歌迷,为了确保买到票,小马早早就预约了抢票。他还在某社交平台关注了一个声称可以买到演唱会门票的博主,花了100元“代抢”。但是,一到开票时间,所有的票几秒内被一扫而空。

“加点钱无所谓的,只要是真的票。”小马的话代表了不少歌迷的观点。值得一提的是,“代抢”不仅需要额外付费,还要提供购票者的个人信息。即使冒着面临个人信息泄露及“钱票两空”的风险,小马表示并不在意。

与小马没买到票相比,广州市民小李的遭遇更糟心。7月底广州黄埔宝能观致文化中心的一场演唱会开始前,抢不到票的小李想在现场“捡漏”,看看有没有人临时退票,发现一男子正在兜售,便花了2500元向对方购买门票。没想到在检票口被拦下来,被告知是假票。

无独有偶,广州市民小许也通过类似的途径花了1100元从“黄牛”手上购得假票。目前,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已经将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演唱会都实行“强实名制”的购票模式,对于一些实名流程不太严格的演唱会场次,“黄牛”仍能通过各种渠道囤票、倒票。不法分子也因此有了“可乘之机”,借卖票之名,行诈骗之实。

释法

“黄牛”与粉丝“你情我愿”?

涉嫌违法!

小李和小许的遭遇不是个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以“演唱会门票”关键词检索刑事案件,相关案件达500多件,其中不少为诈骗案件。

北京通州法院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被告人通过在网上发布虚假演唱会票务信息,两年内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35万余元,最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除了诈骗犯罪之外,如果“黄牛”通过不法手段,利用自制的非法软件控制平台系统进行抢票,还可能构成提供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如果抢得到票,我也没必要找‘黄牛’。抢不到只能加钱买,遇到门票造假只能自认倒霉。”广州歌迷小芳追星多年,她坦言购买过“黄牛”票,也被骗过钱,对倒票行为“又爱又恨”。

记者发现,与小芳有一样抱有“不支持也不责怪”心态的网友不在少数,如果“黄牛”出售“真票”,部分网友表示愿意加价购买。

倒卖“真票”就不触犯法律吗?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朋礼松认为,“黄牛”对有价票证、凭证的倒卖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至少涉嫌治安违法。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倒卖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此外,在刑事意义上,‘黄牛’的行为也有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朋礼松介绍,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经营罪处罚的是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中明确列举了几类非法经营行为,如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

朋礼松认为,‘黄牛’倒票虽然不属于上述刑法明文列举的非法经营行为,但可以归咎到此条兜底规定中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将具有一定规模性、组织性的‘倒卖’牟利行为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并据此定罪。”朋礼松表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非法经营达到一定数额,或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继续从事同种非法经营的,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7月,北京警方打掉的在国家博物馆周边加价倒卖免费门票的9个“黄牛”中,就有6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如何区别正常“转卖”和非法“倒卖”门票?

“主要判断依据是代买者的主观目的。”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谭国戬介绍,如果代买者并未高价转卖,或只收取合理的劳务费,并未扰乱市场交易秩序,属于正常的市场交易行为;但如果代买者以营利为目的,大量囤积票证,要求买方以高于原价好几倍的价格购买票证的,则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建议

探索建立防火墙和黑名单制度

“黄牛”囤票、倒卖乱象已存在多年,需要相关部门、平台等协同治理。

针对票务市场的顽疾,已有举措出台。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暑期旅游景区开放管理水平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加大对“黄牛”、第三方平台违规囤票、倒票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完善旅游景区门票分销系统,有效防止“黄牛”挤占票源。

公安部门一直是打击“黄牛”的重要力量。广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黄牛”、第三方平台违规囤票、倒票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将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从严打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说:“我们将持续严打严整非法倒票行为,全力维护良好的演出市场环境,也请广大观众通过正规渠道购票,如遇到机构或个人高价售票,应及时投诉举报。”

“‘黄牛’倒卖门票出现的原因在于消费者的市场需求,要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引导其通过正规途径购买门票。”谭国戬建议,消费者应该自觉提升反诈意识,避免产生经济损失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谭国戬还认为,演艺市场的各类经营主体应该进一步完善销售环节,严格执行公开明示制度和明码标价规定。相关行业协会也应该主动担当,建立防火墙和黑名单制度,构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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